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内容为本机构申请分期摊还109年1月至8月「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提升暂付金额方案」核付费用於109年上半年总额结算之追扣补付作业抵扣後剩下款项办理分期摊还需求,并依「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欠费分期摊还作业须知」按民法法定利率自109年12月24日起加计利息(5%)。
让不少医师批评,平安夜之前,若没有分期摊还费用,就得加收5%利息,根本就是高利贷,健保署根本就是土匪。
石崇良表示,因应疫情的关系健保有些暂付一些费用,让医疗院所有足够周转金,但是依据实际服务量结算,根据各层级医疗院所的共识,西医诊所是全年结算,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算,没有追讨问题。
至於医院的部分,经过医院团体共识,先结算1到8月,9月後恢复正常拨付情况,至於1到8月结算下来,有些医院有溢发的情形,会给医院分期付款的方式,利息会采取特别预算的利息补贴方式,请各医院不用过度紧张。
